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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律师文化建设现状、存在问题和建议
发布时间:2006年10月30日作者:宜昌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06-10-30
2005年,司法部提出了发展和培育我国社会主义律师文化的任务。今年初,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下发了《关于开展律师文化建设研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进行律师文化建设研讨活动。今年5月,全国律协召开了律师文化建设研讨会,研究讨论了《中国律师文化建设纲要》(草稿)。由此,律师文化建设成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律师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律师文化建设从主体来看,分为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主导推动的律师文化建设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实施的律师文化建设两个层次。本人就从这两个方面入手,谈谈我市律师文化建设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我市律师文化建设的现状
我市律师文化建设的萌芽起始于上世纪末,至今约有七、八年时间。不过,这一时期的律师文化建设处于自发阶段,虽然做了一些律师文化建设的工作,却没有将其界定为律师文化建设。
(一)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积极推动我市律师文化建设
1、市局、市律协领导和律管部门对律师诚信建设有深刻认识。多年来,市局、市律协领导和律管部门充分认识到诚信建设是律师行业健康稳步发展的关键,是律师行业生命力之所在,所以一直非常重视、一再强调并积极引导我市律师行业的诚信建设,把诚信建设作为律师队伍建设的一项主要工作抓紧抓实。
 
2、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推动律师诚信建设的措施。近年来,基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律师行业管理新的特点,我们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的方式方法,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具体措施有:(1)积极开展“信得过”律师事务所创建活动,树立诚信执业理念。2002年以来,我们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了创建“信得过”律师事务所活动,制定了八条标准和申报、授牌程序,对被评为“信得过”的律师事务所进行授牌。2004年开始,我们将这一活动并于省律师协会全省律师信用等级评定活动中。通过这一活动的开展,解决我市律师行业存在的信用问题,在全市律师事务所中形成了争创“信得过”的良好风气,逐步使我市律师树立起依法执业、诚信执业的理念。(2)积极开展争创先进律师事务所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律师的活动。2002年,我们制订了《关于开展争创“市先进律师事务所”和“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律师”活动的通知》,规定了先进律师事务所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律师的标准和否决条件以及表彰考核评比办法。经各律师事务所自评申报、主管局考核、市局核查初选和在《宜昌日报》上公示等程序,每年评选出年度的“宜昌市先进律师事务所”。(3)积极开展律师的正面宣传活动。2002年,我们制订了《宜昌市司法局2002年度律师正面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正面宣传的内容、渠道、宣传材料的要求和报送程序等,对律师行业涌现的先进典型进行积极的宣传报道。(4)积极开展“双无”活动。我局于2005年制定了《宜昌市“无投诉律师”和“无违纪律师事务所”认定公示暂行办法》,规定将每年对全市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的无违纪和无投诉情况进行一次认定公示,并授牌。
 
对无投诉律师和无违纪律师事务所牌匾实行动态管理。该办法的实施,对切实加强我市律师行业的行风建设,树立我市律师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正确维护执业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委托服务关系,推动我市律师事业健康稳步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二)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积极参与律师文化建设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是律师文化建设的重要主体,是直接参与者。我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这方面也作了有益的探索。
1、从律师事务所名称、公文等方面提炼律师事务所集体文化。我市部分律师事务所注重集体文化的提炼,如湖北陈守邦律师事务所“守信敬业、护法兴邦”的执业理念和使用含有本所基本信息的公文纸,湖北君任律师事务所“君之所托,担为己任”,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以民为本,以法为基”,湖北西陵律师事务所统一格式、统一打印的公函等都部分体现了本所集体文化。
2、探索当事人对法律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的有效形式。1999年,原湖北夷陵律师事务所律师、现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朱发刚首次提出了“律师服务质量反馈卡”制度,由律师事务所制作“反馈卡”,在受案时发给当事人,案件办结后当事人填写律师服务质量的情况反馈给律师事务所。通过这张卡,当事人对律师办案质量有了有效地监督方式,律师事务所也能知晓律师办案质量情况。这个办法在该所实行后,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我局在总结该所的经验后,在全市法律服务队伍中实施,并被湖北省司法厅和司法部在全省、全国律师行业中推广。
 
二、我市律师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虽然我们在律师文化建设上作了一些积极的探索,采取了一些措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这些探索都是无意识的,这些措施是零碎的,还存在许多问题。具体而言,还存在以下问题:
1、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对律师文化建设缺乏明确规划,没有认真研讨我市律师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措施等。
2、我市以前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着力点在于加强律师队伍管理,而没有提升到律师文化建设的高度,没有从律师文化建设的角度,来制定、规划、评判措施,来指导律师队伍建设。
3、绝大部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和律师没有律师文化建设的意识和概念,没有认识到律师文化建设对律师事业和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所具有的巨大作用和深远影响。
4、如上提到的有少部分律师事务所采取的一些措施,虽然具有律师文化的一些特点,但是这些是无意识而为之,难以达到文化建设的效果。
5、我市律师文化建设,可以说还处于自发阶段,还没有向自觉阶段过渡。而且,这种自发的行动也只是存在于城区的几个律师事务所,广大的县市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毫无这方面的意识。律师文化对许多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机关来说是一种新事物、新现象,尚处于起步阶段,缺乏丰富的具体的感性材料。
 
我市律师文化建设存在以上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
1、我国律师制度恢复至今只有二十几年的时间,各方面的建设处于积极探索过程中,文化建设是去年才正式提出,还处于起步阶段。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我市律师文化建设还没有迈出第一步。
2、我市地处中西结合部,经济还不是很发达,律师行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绝大部分律师还只是把律师作为谋生的手段,成天东奔西跑忙办案,还没有闲暇时间考虑行业发展以及文化建设问题。虽然也有少部分律师已度过了创业阶段,但由于缺乏指导,缺乏大环境以及自身惰性等多方面原因,也没有积极思考行业发展和文化建设问题。
3、由于与沿海地区和大城市律师事务所交流极少,对律师事务所发展前景和发达地区好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以及发展信息知之甚少,缺乏关注的热情,固守自己的一块小天地,难以产生震撼力和触动心灵深处的效果。
三、我市律师文化建设的建议
在全国上下掀起律师文化建设活动的背景下,我们不能置身度外,也要积极行动,认真开展我市的律师文化建设。
(一)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着手研究全市律师文化建设的工作思路,引导、指导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
 
1、起草我市近五年《律师文化建设实施纲要》,召开座谈会,研讨全市律师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具体目标和主要措施。
 2、围绕“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总体要求,加强律师行业的宣传力度。推出一批人民满意的先进典型,包括为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的典型,为维护弱势群体权益服务的典型,长期面向基层、为基层群众服务的典型。通过宣传,向公众展示我市律师队伍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职业形象,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和支持律师工作,使社会公众敬仰律师、尊重律师。让律师感受到能作为这个行业的一分子而倍感骄傲和自信。
3、通过多种行之有效的教育,逐步培养广大律师的职业意识,最终达到职业化的目标,包括职业化的工作技能、职业化的工作形象,职业化的工作态度和职业化的工作道德。逐步培养广大律师的文化意识,努力造就一支适应新形式,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追求公正的律师队伍。让每一位律师在浓厚律师文化的熏陶下,时时处处注重言行,体现风范,充分展示律师这一群体担当正义、雄辩博才、忠诚尽责、诚实守信的精神风貌。把律师职业道德教育作为律师文化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引导律师在职业生涯中自觉做到“忠于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依法维护委托人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职业理念,更彻底地从律师的角度、从律师的使命去思考和面对法律问题和社会问题。
 
4、更多学习和借鉴外地律师文化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其他行业、领域文化建设成功之处。我国沿海地区和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律师文化建设先行了一步,积累了一些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包括外国成熟的律师文化建设经验也值得我们借鉴。还有其他行业和领域的文化建设成功之处,如企业文化,起步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经过二十几年的发展,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也可供我们借鉴。
5、通过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丰富律师的文化生活,包括各种文体活动、征文活动、专题讲座、辩论赛等,提高律师的整体素质和律师群体凝聚力,提升律师行业的整体社会形象,向社会公众更多的展示律师行业的精神风貌。
6、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为律师创建良好的执业环境。一是严厉打击假律师、假法律工作者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的行为,净化法律服务市场环境。二是规范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行为,让社会各界能正确分辨法律服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律师这两种不同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尽量减少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律师行业带来的负面影响。三是严厉打击损害律师行业和队伍形象的行为,加大对不良行为的监管力度,严惩害群之马,形成惩恶扬善的良性循环。四是严格执行律师着装规定,让公众更容易识别律师。五是完善律师诚信档案,充分发挥律师诚信档案对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正面引导作用和社会公众的知情评价作用,以及市场经济的自主选择、优胜劣汰作用。
 
(二)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要积极探讨本所律师文化建设,正确认识文化建设与律师执业的关系
1、充分认识到律师文化建设在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发展历程中的重要作用。律师文化是律师事务所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律师事务所的灵魂所在,是律师事务所发展的动力和精神之源。律师事务所短期的繁荣或许可以通过许多方式获得,但是律师事务所持续、稳定的发展,还是要靠律师事务所文化来支持。律师事务所必须创造一种文化氛围,让每位律师在这个环境中得以沟通、交流、帮助和激励,并塑造某种理念,让每位律师在这个团队里寻找到一种安全感、归属感,从而树立团队精神。
2、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构建适合自身发展并具有可行性和实践性的事务所文化。律师事务所文化是律师事务所在长期法律服务活动过程中,通过倡导、积累、提炼形成的,为律师事务所全体成员所共同认可的文化理念,其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含有排他性和独占性,是不可模仿的,是区别于其他律师事务所的明显标志。律师事务所在构建事务所文化时,必须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建立适合自身发展需要,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的事务所文化。
 
3、注意从多层次、多角度、多方面,灵活科学地建立事务所文化,并有效地贯彻和落实。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的渠道和载体要丰富、有效,而不能只停留在一种形式主义上。例如:创立所训,创办所刊,对外对内进行事务所文化宣传;树立先进典型,以榜样的力量感召本所成员;搭建平台,让律师有更多机会参加各种社会和文体活动;坚持开展理论、业务探讨,形成互相沟通、互相交流、互相合作、互相促进的气氛;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活跃律师事务所气氛,形成团体意识等。还有所名、所徽、所歌、所规、所风、所容、所之域名等诸多方面均可成为律师文化的载体。
    4、律师文化要体现在律师执业活动中,体现在律师的一言一行中。每个律师都要从我做起、从细微之处做起,认认真真做好每一笔业务,这既是提高律师执业水平的要求,也是建设律师文化的要求。如果律师不敬业,不尽责,不按律师执业规范工作,不仅执业水平难以提高,也必然影响到律师文化建设。
总之,通过律师文化建设,形成一种具有规范作用的“文化定势”,一种具有感染力的“文化氛围”,一种具有潜移默化作用的“文化品位”,来影响律师们的思想和行为;形成这一群体特有的人文精神、服务宗旨、职业道德、行为习惯、品牌效应、管理方法、知识产权、工作环境等,来提升律师素质与品位。使律师文化成为全体律师的思想根基,成为其行为规范的导航系统,成为律师团队的事业核心与精神支柱,成为对律师个体行为进行评判的价值标准,从而推动我市律师事业健康、稳步、持续发展。